耶穌 | 基督徒分享讀經要領,獲得生命活水供應的方法

趙明弟兄: 你好!不知不覺我們已經分開兩年多了,你現在還好嗎?弟兄姊妹的光景怎麼樣了?真想念以往我們在一起傳 福音 、讀經、聚會的日子,你還記得我們曾經一起探討「雖然我們天天讀主 耶穌 的話,可總也不能明白,到底該怎樣讀經才好」這個問題嗎?不瞞你說,前些日子,我把這一困惑發到了網上,教友們很快給我作了解答,真讓我受益匪淺啊!這次去信,就是想跟你分享怎樣讀主的話才能達到明白 真理 的路途。 首先,我們讀神的話時得有誠實、專一、敬虔的態度。主耶穌說: 「神是個靈 (或無個字), 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。」 (約4:24)神是聖潔、信實的,神的話是神生命性情的發表,是神實質的流露,我們讀神的話必須得用一顆誠實、渴慕的心, 聖靈 才會作工在我們身上。若我們讀神話語的態度是輕慢、敷衍、應付,只注重在字面的意思上認識、總結、歸納,裝備屬靈的理論,很容易陷入自己的觀念想像中,不但不能明白神的心意與要求,反而還容易作惡抵擋神,打岔攪擾神的作工。回想律法時期的 法利賽人 ,他們天天背誦 經文 ,卻從不尋求、琢磨神話語的內涵之意,絲毫不認識聖靈的作工,反而以明白點 聖經 字句為資本,狂妄自大,對神觀念重重。當主耶穌來作工救贖人類時,他們用 聖經 的字句道理來否認神,定罪、抵擋神的作工,把主釘在 十字架 上,犯下了滔天罪行,最終被神淘汰、懲罰,這就應驗了經上的話:「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(或作:聖靈)是叫人活。」(林後3:6)從中看到,讀神的話要想獲得聖靈的開啟光照,明白神的心意,就需要用敬虔、專一、誠懇的態度,這樣才能有真實的效果。

耶穌 | 背起十字架誓死跟主走(一)

1978年我在三自教堂信主,國家不支持,我們聚會都是小心翼翼,不敢公開。1980年我看到報紙上刊登,1月30日在南京召開會議,正式開放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,還有刑法頒布的條例,我記得《刑法第二十七條》規定:國家各級幹部有擾亂攔阻宗教信仰的,判有期徒刑二年。得知這一好消息,我的心情很激動,覺得如今國家政策好了,有宗教信仰自由了,這就是棄惡從善的好國家。後來,基督教建立了“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”(自治、自養、自傳),我也走向了愛國、愛教的道路,還被當地信徒稱為三自愛國、愛教的領頭人。
得知內情離開教堂
1988年,我在本省上第一期神學時,專抓宗教的省委範主任,給我們上課時透露了一個信息:中國為什麼開放宗教信仰?中國頒布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完全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開放的。第一:一個國家沒有宗教信仰,這個國家就無權參加世界國際聯合國會議,中國如果不開放宗教,在國際聯合國里中國就沒有席位,世界各國都會看不起的,這在國際上是丟人的事,所以中國是不得已才開放宗教信仰自由政策;第二:解放前西方國家(美國)在中國大陸各處買了地皮,建立教會、學校、醫院,如果中國不開放宗教,不准中國人民信耶穌,美國就要把在中國買的地皮,建的教會、學校、醫院等收回,讓中國折價賠償。中國沒有經濟實力還不起,所以只好答應開放宗教信仰自由。聽到這個消息我很驚訝,甚至不敢相信,原來中共口裡的信仰自由不是他們的本意,只是為了在國際上佔有一席之地,不得已開放信仰自由的政策,這不是在欺騙國民嗎?後來我看到中共雖宣稱宗教信仰自由,但也是讓人在中共指定的範圍裡信,三自教堂已經完全被中共掌控。看清這些後,1994年初我便離開三自教堂加入家庭教會。
惡警搜家,70多名基督徒被抓
1996年4月16日,我在家開辦了聖經學道班,準備辦七天查經學堂,當時來參加學習的有100多名弟兄姊妹。18日晚上,鄉鎮派出所警察全體出動像土匪一樣強行闖進我家,把我家里里外外圍得水洩不通,一群惡警闖進屋裡翻箱倒櫃找東西,不一會兒就把我家翻得狼藉一片,屋里屋外翻了個底朝天,最後搜走了800塊錢,以及我奶奶傳下來的兩個古董。我母親嚇得躲在一邊不敢說話,妻子偷偷領著一部分弟兄姊妹從小角門跑了出去,到深夜1點多她回來看到中共警察還在我家拉東西,嚇得也不敢回家。最後警察把我和70多名弟兄姊妹、38輛自行車、40多床被子,連人帶車一併拉到派出所。到派出所後,其他弟兄姊妹各自罰了兩千多元被釋放回家,我和其他三名弟兄被留在看守所。
在勞改廠,罰四千元被釋放
在看守所,他們強行對我們搜身,從我身上搜走三百多元錢納入他們的囊中。期間共提審我四次,並說:“你不在國家允許的範圍內聚會,私自在家聚會,這是違法的,是跟共產黨對著幹!”我說:“國家不是說信仰自由嗎?我信主耶穌又沒犯法,憑什麼抓我們?我雖然不在三自教堂裡信,但我也是信主的。”後來,他們又問我:“你認識xx嗎?他就是你們呼喊派的大帶領,你就是跟他一伙的,你們信的是邪教,你不承認也不行。”我知道不能當猶大出賣弟兄姊妹,就沒吭聲。
背起十字架,誓死跟主走(一)

之後,他們以信邪教為由關押我們半個月,又把我們送到勞改廠二十多天。進了監獄,我才知道中共是如何對待犯人的,犯人每天一頓一個小饃,一勺清湯,還時不時就得挨打,在這裡,獄警和號頭就是王,稍不順他們的心,張口就罵,抬手就打。一天,我們剛下樓去放風,號頭上去就打王弟兄。看到中共根本不拿我們當人待,而是當成他們打罵的畜生,解悶的工具,我心裡很是不服,心想:我們只是在家信神,又沒犯法,為什麼把我們關在這裡,天天過著連豬狗都不如的生活,我越想心裡越難受,巴不得趕緊離開這個鬼地方。這時,想到主的話說:“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做我的門徒。”(太10:38)主的開啟使我意識到:今天臨到被抓是主的許可,在中國這樣一個無神論國家信神受逼迫是必然的,我要信神跟隨神就得背起十字架,走主給我們預備的道路,這路是主耶穌走過的,是主親自開闢出來的,主為拯救我們人類尚且還得受苦,無辜的肉身被釘在十字架上,更何況我一個罪人,不更得受苦嗎?想到這兒我有了信心,渾身充滿了力量,不管還要受多少苦,我願誓死跟隨主。最後中共警察見問不出我們什麼,就以“擾亂社會治安罪”為罪名罰了我們每人四千元,二十天后我被釋放回家。
在車站抓捕
1998年10月28日下午,我去外地參加同工會,到了車站我正要上車時,幾個警察到我面前一把把我從車上拽下來,把我帶到派出所。警察搜走我身上的幾百元錢,還把我的提包、衣服、聖經全部扣下,之後,我被關到一個房間裡。面對這次突如其來的抓捕,想到上次痛苦的牢獄生活,我心裡有些緊張,這是第二次被抓進來,肯定不會輕易放過我,我就在心裡不停地向主禱告: “主啊,今天被抓有你的美意,你是我堅固的磐石,是我患難中隨時的幫助,你幫助我勝過惡魔的殘害和折磨,保守我不當猶大,不出賣弟兄姊妹,我願豁出性命跟隨主,為主作見證,願主加給我信心和力量,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,阿們!”禱告後,我想起聚會時常唱的詩歌《我要耶穌》:“我要耶穌,我要耶穌,我每日需要耶穌,光明時日我要他,黑雲滿佈我要他,每日在我生命中,我需要耶穌。……”有主的同在我的心裡平靜了許多。
隨後,派出所把抓到我的消息報告給公安局,還說抓住一個呼喊派的大帶領。公安局接到這一消息立馬到了我家,抄了我的家,搜走我的聖經和各樣書籍,以及我上神學時的靈修筆記,還搜走了我家的兩千多元錢。當天晚上,公安局兩個政保股股長給我辦了入監手續。之後,獄警把我領到號房,對號長說:“這是個邪教大頭子。”並給他使個眼色,號長和犯人上來就罵我,侮辱我說:“你信邪教專門跟共產黨對著幹,你是吃飽撐的……”經受犯人的譏笑辱罵,我只有默默地禱告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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